能源材料化学研究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细则
为了提高能源材料化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吸引更多拔尖创新人才,建立更加完善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博士生导师在招生工作中的作用,我院在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内蒙古大学文件《内蒙古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了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考核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主要参考依据,选拔具有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保障
1、成立以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我院“申请-考核”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招生工作。
2、学院根据考生申报,组织审核/考核专家组,负责审查评估考生的申请材料和进行面试考核,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创新精神与能力、科研潜质与专业及外语素质等方面,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三、可招收“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的导师范围
列入内蒙古大学2024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的能源材料化学研究院博士生导师。
四、招生名额
以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发的能源材料化学研究院博士生招生计划名额(含硕博连读生和“申请-考核”博士生名额)为准。
五、选拔范围及条件
1、面向正常学制内应届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毕业生、工程硕士(专业代码0856XX)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生。
2、基本要求:符合《内蒙古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博士报考条件,并且要求无工作单位、无固定工资收入。
3、英语水平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或以上;
(2)通过英语专业四级或以上;
(3)托福(TOEFL)成绩达到72分;
(4)雅思(IELTS)成绩达到5.5分;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本科以上学位;
4、培养类别:录取考生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全部转入学校。
六、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申请材料提交和申请材料审核按《内蒙古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考生向能源材料化学研究院提交申请材料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北校区能源材料化学研究院江群英老师收。邮编:010021;联系电话:0471-4994881。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4年2月26日(以邮戳为准),申请材料:博士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材料一览表、专家推荐信和论文复印件等。
2、综合考核
学院根据学生申报专业及导师,由学院指派包括申请导师在内的不少于5名教授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对符合招生条件且按期完整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的考生进行初审,重点考察其学术背景、专业基础、综合素质等方面考核,结果作为录取与否的关键性因素。
每位申请人需准备5-10分钟的PPT展示介绍和5分钟讨论答辩,PPT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知识与技能、专业英语(含口语、听力)、综合素质(思想政治品德、创新能力、心理素质、思维表达)、科研能力等。考核面试结束后,考核专家组成员给出现场记录、评语和百分制成绩,并填写《内蒙古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综合考核表》和《内蒙古大学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现场记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最后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英语考核成绩按百分制给出,考生需通过学院设定的外语合格线,外语考核成绩不带入最终考试结果排名计算。综合考核成绩(专业考核成绩*100%)由学院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考核过程中做好各项考核记录,并留有影像材料,存档三年。
3、录取
按《内蒙古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七、监督和复议
按《内蒙古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八、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内蒙古大学能源材料化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内蒙古大学能源材料化学研究院
2024年1月23日